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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论文指导老师和本科生:
会计学院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即将开始,参加届本科毕业论文的学生共有人,第一批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共人。答辩资格审查依据本科论文系统数据进行,在答辩资格审查之前已完成论文管理系统中各项材料的提交、论文查重检测及指导老师审核均通过,指导老师已完成论文评分的学生可参加本次答辩。为保障其规范有效地进行,根据学院安排,现将第一批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答辩组织机构
(一)答辩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我院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了会计学院答辩工作领导小组及会计学院答辩工作督查小组。具体领导、组织、监督协调我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二)学院集中答辩组
学院统一安排该类推优答辩,第一批集中答辩学生为通过学院第一批答辩资格审查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简称推免生)、指导教师评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学生。
(三)教研室集中答辩组
教研室统一安排答辩小组组长及成员名单,负责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具体实施,答辩对象是通过学院第一批答辩资格审查、成绩评定为良好、及格、不及格的学生。教研室集中答辩分组安排将在论文系统中进行查询。
未在第一批答辩的学生,学院另行安排答辩时间,具体通知请留意学院网站公告。
二、毕业论文答辩小组的安排
鉴于本次疫情特殊情况,本届答辩将主要在线上完成。以下为本次线上答辩的具体安排:
(一)教研室集中答辩时间
答辩期间为4月12日—4月20日。教研室集中答辩利用老师无授课任务的时间进行,具体时间、线上答辩平台(或软件)由教研室答辩工作组的负责人、各小组组长与学生协商确定。
(二)学院集中答辩时间
答辩时间为4月11日—4月14日。答辩将采取腾讯会议的方式,由答辩小组的相关负责老师进行腾讯会议的设置。答辩分组安排、腾讯会议信息及详细时间见附件。
(三)第二批答辩资格审查时间及线上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需参加第二批答辩资格审查的学生为:
1.第一批答辩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学生;
2.毕业论文第一批答辩未通过,但可修改的学生。
3.论文未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上传定稿,导师指导后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的学生。
4.因疫情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第一批答辩的学生可以申请第二批答辩。
学院本学期只组织两批线上答辩,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线上答辩时间或无法参加线上答辩者,需于4月10日(本周五)前向指导老师申请,由指导老师在答辩秘书尹老师处备案。特殊情况将在开学后,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处理。
三、毕业论文答辩的材料准备
(一)答辩前的材料准备
1、答辩前,答辩学生需提交如下材料:
(1)毕业论文(定稿)电子档1份。
2、提交方式和时间
(1)参加学院集中答辩的学生,论文封面及内页需隐去指导老师姓名,将论文定稿电子版材料于4月10日(周五)下午17:00前通过电子邮箱传至尹老师,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