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洋出诊时间 http://news.39.net/bjzkhbzy/210805/9276648.html刊物编辑或期刊不具有垄断性身份和地位。我认为,期刊或从业人员应当是真诚地服务于读者和作者,共同为法学研究事业,包括法学期刊自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我刊在创刊30多年的时间里,刊发了不少博士生的文章,提携了不少学术新人,有不少名家的处女作就发表于此,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推动了法学研究的繁荣。我们真心地希望为培养新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有些作者在攻读学位的时候,就在我刊发了1到2篇文章。记得一篇关于行政处罚法的文章发表后,我作为责任编辑还给作者写了长信,继续探讨文章的缺陷和今后努力的方向。今年,该作者又投来一篇关于行政裁量的文章,我又提出了四个大的问题,写了至少三页纸的意见。我认为,博士生以后若要投稿,可以跟编辑多交流,感悟刊物的风格,了解它的独特要求。以下,我根据自身经验谈一些写作投稿的注意事项。一、要有命题高质量的论文,无论是博士论文写作,还是投稿的学术论文,尽管有很大的差别,但是所有文章都要有命题。记得十几年以前,武汉大学刘南平先生写了一篇文章,题为“法学博士论文的‘骨髓与‘皮囊’”。他认为写任何一篇文章都要有命题。什么叫命题?从哲学或者逻辑学的角度讲,命题就是形成一项判断,即某个事物是什么,或不是什么,以及其具有何种性质和特征。然而,“权大还是法大”,却只是一个问题,不是命题。当然由问题可以导出命题。无论如何,任何一篇论文都要有一个论证目的和理论追求,按照我们对论文的要求,哪怕写出30万字,最终在论文答辩的时候,或者向杂志社推荐论文的时候,一定要用一到两句话,把这篇文章想要表达的命题表达清楚,如果不能做到如此精炼,那就是失败的。比如在一次讨论会上,讲者发表的言论虽然不能称为命题,但是抛出了一个问题,就是“法社会学能解决规范性的问题吗?”由于带有问号,从这个题目里面就基本上可以判断,文章里面会马上抛出一个明确命题出来,这是非常关键的。二、要有价值发表的文章要有价值就是要有某种用处。这个有用处是指什么呢?不是说这篇文章像律师写出的法律意见,能够引导法律适用或提供解决问题的路径,就说它有价值。我们最怕学者写出来一篇文章后,向我们阐述他这篇文章能解决法律实践中的普遍问题,而其中的论述却是法学界公认的学说或解释路径。可见,他只不过是像一个大学老师一样,把某个知识传授给我了,那肯定不能说它具有学术价值。学术论文的价值,就是要善于发现学术的空白点,它未必是前人没有做过的,但必须是前人存在认识误区,且不加纠正会导致不良后果的一个问题。对此我深有感触。本人在写的博士论文和其他学术论文时,总归要辟出四分之一左右的篇幅来探讨不解决所提问题会产生什么样的困境,矛盾冲突揭示得越激烈,文章的价值往往体现得越充分。为什么要这么讲?因为编辑初步审读你的文章,第一眼是看到标题,然后是摘要,紧接着就是引言,引言一般就是问题的提出,如果话题的引出不够吸引人的话,必然是失败的开始。我们如果录用你的稿件以后,可能会提出要求,诸如说第一部分写得太长了,可以做适当删节,但是这不影响你在投稿之前,务必把核心问题的学术争议和理论价值叙述得充分。而且我认为,应当把分析框架显明地告诉我们,即第一部分写了些什么,第二部分有哪些要点。像浙大的博士生,他们投稿长期以来形成了惯例,即在投稿的时候,会把整个文章的框架结构单独做成一页,把文章的要目展示给编辑。这样的话,编辑们就会节省很多气力去探索文章亮点,并且一眼就能发现文章的结构缺陷。与此同时,作者要分析投稿的杂志的风格和相干编辑的擅长领域,就像患者要找对症的医生一样。当然它是一把“双刃剑”。比如,我的研究方向是立法学和港澳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