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工作论文:完善绿色金融理论与实践!打开绿色银行保险的时代风口
最新一期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论文》所载文章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研究局课题组主笔的《对于绿色金融理论体系和实践框架的思考》。重点是提出加强绿色金融理论建设的主要着力点和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的主要方向,强调促进绿色金融再上新台阶要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包括:1.强化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引领作用。2.将财税激励与市场激励更好结合起来。3.以ESG理念打造中国金融市场核心竞争力。4.强化对风险的测算、缓解和预防控制。5.强化信息披露,接受利益相关者监督。6.加大重点领域绿色金融支持力度。7.打足“一带一路”建设绿色低碳底色。
我们对全文进行了剖解,梳理出未来银行保险领域绿色金融的逻辑主线。简要摘录如下:
绿色金融的范围:什么是绿色金融产品
年,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的金融支持,有效防范和化解气候投融资风险。
1.绿色信贷
绿色信贷在我国绿色金融各领域中起步最早、发展最快,政策体系较为成熟。年,首次对金融部门在信贷工作中落实国家环境政策做出规定。年,要求金融机构依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和环保部门通报情况,严格贷款审批、发放和监督管理。同年,原银监会印发《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要求银行机构加强节能减排授信工作管理,首次从董事会和高管层履职、信贷流程、信息披露等方面对银行机构开展绿色信贷工作作出全面、系统和细致的规定。年,原银监会印发《绿色信贷指引》,在总结前期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完善绿色信贷相关规定,明确了绿色信贷三大支柱,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支持力度,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和社会表现。年,原银监会印发《绿色信贷统计制度》,要求银行机构对涉及环境、安全等重大风险企业贷款和节能环保项目及服务贷款、年度节能减排能力进行统计。年,原银监会印发《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从年起每年组织国内主要银行机构开展绿色信贷自评价。年,指导银行业协会印发《中国银行业绿色银行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开展绿色银行评价工作。同年,人民银行将银行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表现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年,原银监会印发《关于规范银行业服务企业走出去加强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强对“走出去”项目融资中环境和社会风险的管理。年,人民银行建立银行机构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年,银保监会印发《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要求银行机构建立健全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将环境、社会、治理(ESG)要求纳入授信全流程,强化环境、社会、治理信息披露和与利益相关者的交流互动。
2.绿色保险
狭义的绿色保险指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年,生态环境部和原保监会发布《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年,印发《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年,新《环境保护法》提出“国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深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强调“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将强制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确定为重要改革任务。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在全国范围内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3.绿色债券
我国绿色债券包括绿色金融债、绿色企业债、绿色公司债、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融资工具、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人民银行发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建立发行核准绿色通道,将符合条件的绿色金融债券纳入货币政策操作抵质押品范围。发展改革委发布《绿色债券发行指引》,明确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的支持范围。证监会发布《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交易所为绿色公司债设立绿色通道,适用“即报即审”政策。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规范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评估认证、资金用途和监管等内容。
绿色金融监管政策:绿色金融风口从哪吹起?
1.绿色标准:纳入MPA考核、享受优惠风险权重
一是加快建立统一、权威的气候投融资标准体系与统计制度,为金融机构发展气候投融资和进行产品设计提供重要依据。二是探索将气候投融资信贷工具纳入MPA考核以及气候投融资信贷工具和债券工具纳入货币政策操作合格担保品范围,通过定向降准、提供长期限低成本再贷款、降低风险权重和允许绿色债权优先受偿等政策激励金融机构发展气候投融资。三是要加强市场监管和风险管理,从源头遏制气候投融资发展过程中的“漂绿”行为。四是协助地方搭建气候投融资信息平台、建立风险分担与担保机制、完善差异化监管体系以及推进碳交易、排污权等细分市场建设。
2.信贷流程管理:强化对风险的测算、缓解和预防控制
一是引导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