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专硕复试录取信息北京工业大

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考生除应具备上述各项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②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部级科研课题,本人报考方向与该研究课题相关且本人发表3篇以上EI索引文章,同时文章内容与报考方向相关。

注: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所报考的学部(院),经学部(院)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及复试时须携带报考学部(院)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2年复试分数线

图片来源: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奖助学金/其他

1.奖学金:参评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硕士生。

标准

新生:

l一等:元,推免生+一志愿成绩前5%。

l二等:元,获奖比例根据当年奖金总额和一等奖获奖人数动态调整。

二年级及以上:

1一等元(10%)

l二等元(25%)

l三等元(约25%)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参评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数量以当年北京市教委下达的名额为准。

校级专项奖励

校级专项奖励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学校各类在读研究生。奖励类别包括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研究生三好学生、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研究生励志奖、研究生科技创新奖、优秀硕士论文奖、研究生创新创业奖、校长奖学金、科技之星等。

以上各项奖助的发放或参评对象、认定或评选条件、标准、程序等以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相关制度文件为准。

2.助学金:元/年,三助

3.住宿: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排住宿(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定向就业研究生除外)。住宿实行收费制,所有住宿的硕士研究生均须交纳住宿费,具体费用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附相关说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4.联系部门:北京工业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05

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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