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木文字
杂文阅读之形象说理
陈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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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罢,我们之中的一个穷青年,因为祖上的阴功(姑且让我这么说说罢),得了一所大宅子,且不问他是骗来的,抢来的,或合法继承的,或是做了女婿换来的。那么,怎么办呢?我想,首先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但是,如果反对这宅子的旧主人,怕给他的东西染污了,徘徊不敢走进门,是孱头;勃然大怒,放一把火烧光,算是保存自己的清白,则是昏蛋。不过因为原是羡慕这宅子的旧主人的,而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进卧室,大吸剩下的鸦片,那当然更是废物。“拿来主义”者是全不这样的。
为了阐述“拿来主义”这一主张,作者以“大宅子”比喻文化遗产,又指出对待这个“大宅子”可能出现的三种态度,即“孱头”式、“昏蛋”式、“废物”式。试结合语境,理解这些词语的含义。
解析:
善于以比喻和具体生动的事例,来论述抽象的道理,使说理形象化,把逻辑性和形象性和谐统一。这是鲁迅先生杂文的主要特点,也是一篇优秀杂文所显现的最主要特征。这段文字中,要读懂意思,就要懂得运用比喻的手法来形象说理的方法。
答案:
“孱头”比喻不敢接触,不敢择取的人;“昏蛋”比喻盲目排外、全盘否定的人;“废物”比喻崇洋媚外,全盘接受的人。从整段文章看,显然作者是用调侃的笔法,幽默风趣,又很有批驳力地借以讥讽“闭关主义”和“送去主义”的可笑。
杂文是一种以形象说理为主,短小、活泼、犀利的文艺性政论文。它具有形象性、时评性、论辩性等特点。杂文,妙在似与不似之间,所以生动活泼,有别于一般的议论文。其篇幅短小,题材不拘一格,写作方法不拘一格,风格上不拘一格。杂文最基本的特点,就是形象说理。
形象说理,即作者把道理巧妙地蕴含在具体可感的形象之中,将形象与说理、感性与理性高度统一起来,使读者能自然领悟,使文章具有艺术魅力。
但是,杂文的形象与小说、戏剧等文学作品中的形象是不同的。文学作品中的形象是为了表现人物的个性,以此间接地反映生活;而杂文的形象是“说理”的形象,是直接为表明观点服务的。文学作品中的形象要调动各种艺术手法,塑造血肉丰满的艺术形象;而杂文的形象只是取其“类型”,从一类人物和现象中概括出传神的形象,是片断的、不完整的“一鼻、一嘴、一毛”。文学作品中的形象是以形感人,通过形象的感染力实现审美效果;而杂文的形象是以形服人,通过形象的感染力实现说理的效果。
形象说理通常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白描现理。杂文在议论说理中常常勾勒形象,以揭示人物的思想性格,从而反映现实,评论现实。作者可以用简洁笔墨白描,将在特定环境中最能体现某个人物思想性格特征的言论复述或引用出来,或者特意描写人物的个性特征,使人物形象化。如杂文《不知所云——某公讲话“精彩”选段》:
“今天,啊!这个……这个……啊!我只强调一点,强调一点,啊!这个……这个……啊!一定要,啊!构筑一个格局,啊!完善两个机制,啊!强化三个意识,啊!树立四个观念,啊!……外加,啊!五个巩固,啊,六个提高,啊!七个推进,啊!八个空前,啊!……”
(《杂文选刊》年第2期)
这里,通过“某公”言论勾勒了一个官僚主义的务虚者形象,我们从中已看到了他唾珠四溅、空话连篇、不务政事、只图虚名的丑态。
2.就事论理。作者抓住一些具体的、有表现力的、典型的事实材料加以发挥和论理。这件事情,往往是有“说”的点,抓住一“点”,借事论理。
3.设喻说理。作者捕捉事物之间的相似之点,巧妙地运用鲜明、有趣的比喻议论说理。设喻说理在优秀的杂文篇目中最常见。阅读者找到比喻的本体和喻体,就读懂了杂文想要表达的意思。比如,杂文家刘征写过一种“动物界是没有的”动物,“虎得势,它披虎皮,羊得势,它披羊皮,猫得势,它披猫皮……”(《杂文选刊》年第六期)这种“可怕的动物”不正是那类趋炎附势、随机应变的势利小人的写照吗?
4.类比明理。作者将性质基本相同的同类事物连在一起,比较其相同之点,使论证之理更加明晰。类比明理常常与设喻说理连在一起。在《邹忌讽齐王纳谏》中,邹忌借自己与徐公比美的故事,来说明居高位者易受蒙蔽的道理,这是设喻说理。接着,邹忌将自己与徐公比美的事,同齐王听取意见的事做比较,这家事与国事之间有相通之处,从而推理出齐王易受蒙蔽的结论。这是类比明理。
5.对比显理。作者将性质相反的人或事连在一起比较,使是非、美丑、真假的界限更加分明,使所讲的道理更加显明。
6.借典引理。作者借用成语、典故的原意,针对现实问题,引申出要讲的道理。典故运用得好,能大大增强杂文的知识性、趣味性、生动性。许多优秀的杂文作家,对古今中外历史掌故、文人逸事,无不信手拈来,点石成金,使文章妙趣横生,给人以深刻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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