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规范有序地做好年学位授予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现将学位申请审核及学位授予有关规定及时间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导师和学位申请人员,按进度合理安排时间。
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安排(拟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召开会议时间(拟定)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召开会议时间(拟定)
备注
年1月7日前
年1月11日
第1次校学位会
年4月17日前
年4月26日
第2次校学位会
年6月26日前
年7月6日(定)
第3次校学位会
年11月13日前
年11月21日
第4次校学位会
注:经管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申请只安排在第2次、第4次校学位会中讨论。
二、校学位办受理博士、硕士盲审学位论文时间安排
批次
受理时间(年)
备注
第1批次
3月6-8日
1、经管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申请受理时间以经管学院通知为准;
2、逾期提交论文的将放到下一批次送审
3、博士研究生可以提前1周提出学位申请。
第2批次
5月2-4日
第3批次
9月5-7日
第4批次
11月1-2日
注:年只做了毕业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学位办接受学位申请最迟在9月份,逾期不受理。
三、学位申请人申请材料审核
1、各学院应对本院申请学位人员的材料进行严格、仔细的审核。在分会召开前对申请材料逐一审核,材料不全或程序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上会讨论。
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封皮必须填写企业导师姓名和职称。
四、论文重复率检测
按照《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执行。网址:白癜风的症状北京中科医院是假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