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管理类联考,来读幂学免费知识贴。
小编:陈剑老师带你踏上年管理类联考备考直通车
如果喜欢本文,欢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应级别水平;
②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生的报考条件,请参照《中国人民大学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推荐免试硕士生的申请条件详见《中国人民大学关于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流程的说明》。
四、报名程序
推荐免试硕士生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2.现场确认时间:年11月12日前(含12日,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招办及报考点自行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密切 3.现场确认地点:
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届时登录我校网站查看具体地点;选择外埠考点的考生,请查看该报考点的相关通知。
4.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因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导致无法确认,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2)在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4)在校研究生报考,现场信息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不予确认。
3.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请考生自行负责。
五、考试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准考证发放: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3.初试时间:年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
在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进行报名确认的考生,初试地点为北京;在外地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照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具体考试地点请届时参见《准考证》上说明。
5.初试科目:
科目一: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
科目二:英语二(满分分)
6.初试成绩查询:年2月4日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自行查询。
7.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
(1)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年2月下旬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我校硕士生复试基本要求,并登陆各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
2.复试时间:年3月上旬,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3.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4.复试基本要求: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自行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对报考统考、各专业学位、单独考试以及各类专项计划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上述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在复试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课笔试(分)
(2)外语笔试(50分)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分)
(4)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50分)
(5)政治(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6)专业加试:针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对其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加试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6.复试时须提交材料:考生复试时须提交个人简历(带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入学报到时补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报考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对不符合报考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
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7.体检: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体检,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8.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七、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对于全日制、非全日制的界定和管理,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硕士生不转户口、档案;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须将档案转至中国人民大学,可转户口。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于年6月上旬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复试及录取。
九、学习方式及年限
1.全日制学习,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
2.非全日制学习,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
十、学费标准
培养期总计:全日制共为40元/学年,非全日制共为元/学年(学费暂定,最终执行标准以北京市教委等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十一、奖助办法
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奖助管理”专栏介绍各类学业奖学金和“三助”(助研、助岗、助教)的管理实施细则,详情见专栏介绍。
十二、信息公示
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录取调剂等各个工作阶段,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时组织信息公示。
十三、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三)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应特别注意,应届毕业生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十四、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网址: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MPAcc项目网址: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MPAcc项目中心通讯 邮编: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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