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会计人员: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根据德州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年度德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德财会〔〕2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年度山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财会〔〕37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10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我市将开展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市辖区内行政、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学员”)免费参加继续教育。参加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员需要先进行我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具体通知已在山东会计信息网、山东省财政厅—山东会计管理专题页面发布)
二、继续教育学分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的学习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进行。三、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的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信息化知识。
除以上内容外,企业学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管理会计、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税收法律法规。
行政事业单位学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财政绩效评价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相关制度办法等。
(二)继续教育形式1.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网络学习培训,网上培训机构为:山财培训网